招标公告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委托,对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法庭配套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根据《湖北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指南》(鄂财投评发〔2019〕1 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鄂财投评规〔2021〕2 号)、《武汉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武财评〔2003〕256 号)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开展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出具竣工决算评审报告(含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并将评审资料整理归档(含电子版)。
二、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一方拥有相关资质即可)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凡有意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11月16日到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时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B7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10:00时整,递交地点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B706)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城大道
电 话: 15927313760
联 系 人: 陆剑锋
代 理 机 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B706
电 话:027-86626899
传 真:027-86626899
联 系 人: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