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北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人工湿地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市青山区北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人工湿地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政[20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青山区水务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武汉青山流域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括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北湖小港西北侧,腾飞大道以南,建设用地212亩。项目包括尾水提升管网工程、湿地系统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尾水提升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从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管网引水至人工湿地,建设DN1000钢管长1078米,DN800钢管长42米;新建进水泵房1座,设计规模5万立方米/天。管网工程配套建设阀门井、流量计等设施;
(2)湿地系统工程:湿地系统工程包括多级生态塘、多级水平潜流湿地、多级表流湿地等内容。多级生态塘水域面积约7764平方米,最深处水深约2.5米,平均水深1.5米。多级水平潜流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46832平方米,湿地床层深0.8米。多级表流人工湿地水域面积约18974平方米,平均水深按1.3米计,采用自然边坡,坡比1:3。新建应急强化除磷设备1套,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天。
(3)配套工程:湿地单元道路1977平方米、湿地维护道路12000平方米,湿地进口广场4652平方米,观测平台2处,管理用房1套,植物缓冲带50419平方米。
2)、项目编号:HBDP-ZC-2024003
3)、项目名称:武汉市青山区北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人工湿地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4)、最高投标限价:11.38万元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二)采购范围:完成武汉市青山区北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人工湿地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12日15时00分到2024年4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B7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B706室)
七、其他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纳证明文件领取。
3、本采购公告在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文件售出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青山流域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
采购联系人:付工
电话:1346996169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B706室
采购代理联系人:邹磊
电话:18971252561